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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长:侯 静
副 科 长:韩雅莉
职责职能:
一、宣传国家、省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针、政策,并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全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协调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三、做好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的审核、发放、年检和管理工作。
四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、自主创业,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。
五、加大“4050”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,积极拓宽就业渠道、开发公益性岗位,做好公益性岗位认定工作,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。
六、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,做好劳动保障事务站、社区劳动保障协助员的业务指导、业务考核工作,完善就业再就业管理机制。
七、做好全区再就业资金拨付工作。
八、做好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。
九、指导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。
十、组织、指导各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工作。
十一、督促、检查、考核区直各部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任务完成情况。
办公地址:436室
办公电话:403945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