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一次性告知制度

    为改善管理,加强服务,进一步便民利民,树立桥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新形象,特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,并向社会承诺如下:
一、对到机关各部门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,如来访者的手续不完整,要当场一次性告知,需补交材料,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。
二、对需出示的材料内容较多,要详细说明需出示材料的所有内容、要求。
三、对到业务管理部门办证、申请有关事宜的,要仔细检查出示的资料,如有缺少,要明确告知缺少的资料。
四、如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,也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,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办理。